贫困家庭儿童恶性肿瘤资助项目
近几年中国儿童恶性肿瘤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,平均每1万个儿童中,就有1.5个肿瘤患儿。浙江省14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中,恶性肿瘤占比高9.47%,居所有死因的第4位。
为对这些家庭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的困难提供一些帮助,探索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,我会特成立“珍秋基金”贫困家庭儿童恶性肿瘤资助项目。项目将持续6年。
一、资助对象(须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)
1、浙江省户籍居民 ,或常住居民(常住3年及以上);
2、低保户家庭(有当地民政局发放的低保证);
3、年龄14岁(含)以下;
4、恶性肿瘤患者(提供诊断证明)。
二、资助金额
给予符合条件的每例申请者人民币1万元的资助,一个自然年度内限60个名额,总计60万元/年。
每位患者,视情况可以隔年再次申请并提供资助;在项目持续期6年内,最多可以申请3次;再次申请时年龄仍须在14岁以内。
三、申报审核
申请者(法定监护人可作为代申请者)向浙江省癌症基金会提出书面资助申请(申请表详见附件1),按照表中要求备齐资料,由浙江省癌症基金会筛查审核资料,并最终确定名单,公示之后,通知受资助对象。审核原则按照申请者申报时间先后顺序,若当年名额已满但符合条件,划入下一个自然年度名额。
四、资助申请资料
1、 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有各类恶性肿瘤的诊断证明;
2、 申请人的家庭户口本或身份证;
3、 低保证;
4、 提供收款账户和法定监护人证明。
五、其他
浙江省癌症基金会负责管理、发放资助金和档案管理等工作;遵守相关规定,接受捐赠者和社会的监督。
本项目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于浙江省癌症基金会。